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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并不在乎,他只是心有反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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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帅是一隻玳瑁猫,黑、橘、白三色混杂,花纹杂乱无规则,一张猫脸斑斕得十分有个性,但绝对不是好看那种。『地址发布邮箱 ltxsba @ gmail.com』

那是花云牧在路旁捡的,牠那时大约才、2个月大,毛都还没长齐,叫声微弱,躲在路旁的杂草堆里。

他看牠细声的喵叫,自顾自的警戒,还往草丛深处退,不知怎地,他就一个箭步上前,把猫捞进怀里。

猫挣扎着,他把猫用手上的外套裹了起来,可能因为温暖的关係,猫慢慢安静下来,安稳地待在他怀里,睁着一双碧绿的眼瞳看他,花云牧歪着头咧了咧嘴,「长这么丑,还是跟我回家吧。」他说。

因为染色体的关係,玳瑁猫99%以上是母猫,花云牧听兽医说时,他觉得自己今天也许该去买个彩卷,要离开时,他依旧把猫用外套裹着,也不知怎地,猫十分乖巧,医生说玳瑁是出了名的温柔亲人。只可惜,长得不优因此乏人问津。

花云牧听完哼得笑了笑,「没甚么稀,不过就是看脸的世界。」

他把猫取名叫做帅帅。

花云牧给帅帅照了许多相片,装饰了『夏萤』的半张墙。

他有些学长学弟前同事总是会来捧场喝酒,茶馀饭后看到帅帅的照片总是会感叹一番,有些话说得委婉,有些话说得直接,但表达的中心思想就是个丑,「丑得很有个性」结论还是丑。

他并不在乎,他只是心有反骨。

他觉得在帅帅身上,他也看见自己。

花云牧长相是中性美,但留了长发,再稍微淡妆,看起来就雌雄难辨。他并不讨厌自己的脸,相反的,他是骄傲自己有张比大多数女孩漂亮的脸,虽然这件事对于交男朋友本身并没有甚么加分效果。『地址发布页邮箱: ltxsba @ gmail.com 』

应该说,想上他的多半是直男,弯男多半不爱他这款。

有时他也会淡淡地为自己的反骨跟矛盾惆悵,要是他愿意妥协,像过去在学或出柜前偽装好,把头发剪了,也许他也能交个帅气的男朋友,但他喜欢自己长发的样子,他喜欢女装打扮,说起来,他出柜的目的不就是为了不再偽装?那么他何不自我放飞?

他并没有想要妥协或改变的意思。

叶景森是他青春年少时的一个梦。

大学同寝4年,他就被对方深深吸引,即便那人就是个直男、即便他毕业就结了婚、即便他只是当自己兄弟,他还是不可自拔。

他还记得叶景森离婚的时候找他喝通霄。也许是醉得狠了,他在对方迷濛的时候,捞过了他的颈脖吻了他。

还没感受到甚么就被狠推了一下,撞到了桌角,叶景森醒了,用手背抹着嘴唇,没揍他,没骂他,看了他几秒,站了起身,「我走了。」

花云牧也醒了。

他目送对方离开,然后坐回椅子,继续喝,直到泪眼矇矓看不清眼前。他抬手遮着眼睛狠狠哭了一场。

他几天后去办了离职,几个月后,他用几年工作下来的存款,开了一间小店,化名为花慕芸,开啟一连串的自我放飞,终于可以穿上他几年蒐集下来的女装、留起长头发,他觉得自由自在,也挺好的。

至于被以前的学弟认出来,他也只是不在乎的让他有空来喝酒。

其实他也有些刻意,让学弟去宣传才是他的目的,虽然他觉得,叶景森即便获悉了消息也不会来看他。

确实,他没来过,直到某天打烊前,他领着一个女孩进了店里。他在对方面前,跟他亲近得像是以前还当兄弟时,然而花云牧知道,他们回不去从前。

那个女孩叫做吴安雅。

要打烊了,他们俩的说话声断断续续的传到柜台来,她跟他说了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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