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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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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您想我不会再见到他了吗?”

“恐怕不会了。”

“那么,他出了什么事呢?”

“你把这个问题交给我好了。我愿意得到关于这个人的准确的描述,还要你现在保留的他的信件。”

她说:“我在上星期六的《纪事报》上登过寻找他的广告。这就是这条广告,这里还有他的四封来信。”

“谢谢你。你的通信地址呢?”

“坎伯韦尔区,里昂街31号。”

“我知道你从来没有过安吉尔先生的地址,那么,你父亲的工作地点在哪里呢?”

“他是芬丘破特的法国红葡萄酒大进口商韦斯特豪斯·马班克商行的旅行推销员。”

“谢谢你。你已经把情况说得很清楚。请你把这些文件留下来,记住我给你的劝告。这整个事件就这样了结了,不要让它影响你的生活。”

“福尔摩斯先生,你对我太好了,可是这个我做不到。我要忠实于霍斯默。他一回来我就要和他结婚。”

我们的客人,尽管戴着一顶可笑的帽子,显得茫然若失。但是她那纯仆的忠诚之心带有一种高尚的情操,使我们不得不肃然起敬。她把一小束文件放在桌上就离开了,答应需要她的时候,当即再来。

福尔摩斯沉默了几分钟,他的手指尖仍然顶着手指尖,两腿向前伸展,眼睛朝上盯着天花板。然后,他从架子上取下使用年久、满是油腻的陶制烟斗,这烟斗对他好象是一个顾问。点燃烟丝以后,他朝后靠在椅子上,那浓浓的蓝色烟雾袅袅萦绕,脸上现出无限沉思的神情。

他说:“那个姑娘本身就是一个非常有趣的研究对象。我发现她本人比她小小的问题更有意思。顺便说一下,她的问题不过是一个很平常的问题。如果翻阅一下我的案例、一八七七年安多弗索引的话,就能找到同样的例子,而且去年在海牙也发生过一些类似事件。那都是些老主意,我看其中有一两个情节倒是新鲜的。可是这位姑娘本人却是最发人深省的。”

我说:“你似乎能在她身上看出很多我看不出来的东西。”“不是看不出,华生,而是不注意。你不知道该看哪里,所以忽略了所有重要的东西。我从来没有使你认识到袖子的重要性,从大拇指指甲中看出问题,或者在鞋带上发现大问题。好,你从这个姑娘的外表看到了什么呢?你描述一下吧。”“唔,她头戴一顶蓝灰色的宽边草帽,帽上插着一根砖红色羽毛。她的短外套是灰黑色的,上面缝缀黑色珠子,边缘镶嵌小小的黑玉饰物。她的上衣是褐色的,比咖啡色深,领部和扣子上镶着窄条紫色长毛绒。手套是浅灰色的,右手食指已经磨破。她穿的什么鞋我倒没有注意观察。她稍微有点发胖,戴着下垂的金耳环,总的气派看来是相当富裕的,神态是平平常常、舒舒服服、自由自在的。”

福尔摩斯轻轻地拍着掌,抿嘴微笑。

“华生,我不是奉承你,你进步很大。你的这番描述确实很好。你固然忽略了所有重要的东西,但是已经掌握了方法。你观察颜色的眼睛很敏锐。老弟,你决不可依靠一般印象,而要集中注意细节。我首先着眼的总是女人的袖子。看一个男人,也许以首先观察他裤子的膝部为好。象你看到的那样,这个女人的袖子上有长毛绒,这是透露痕迹的最有用的材料。手腕再往上一点的两条纹路是打字员压着桌子的地方,看来十分明显。手摇式的缝纫机也留下类似的痕迹,不过是在左臂上,离开大拇指最远的一边,而不是象打字痕迹那样正好横过最阔的部分。我然后看一看她的脸,见鼻梁两边都有夹鼻眼镜留下的凹痕,我大胆提出近视和打字这两种说法,这似乎使她感到惊破。”

“这使我也感到惊破。”

“可是一点不错,这是很明显的。我接着往下看去,很惊破、又很感兴趣地观察到,尽管她所穿的两只靴子,并不是彼此不同的,而实际上却不是一对。一只靴尖上有带花纹的皮包头,另一只却没有。一只靴子的五个扣子中只扣了下面两个,而另一只则扣上第一、第三和第五个扣子。喏,当你看见一位青年妇女,穿戴得很整洁,但出门时却穿着不配对的靴子,靴上扣子只扣上一半,那说明她离家时非常匆忙,这不能算是一个什么了不起的推论吧。”

“还有呢?”我问道,我的朋友透彻的推理,经常引起我强烈的兴趣。

“顺便说一说,我注意到她在走出家门之前写了一张字条,但是这张纸条是在穿戴好了之后写的。你观察到她右手套的食指那个地方破了,不过你显然没有看到手套和食指都沾了紫色墨水。她写得很匆忙,蘸墨水时笔插得太深了。事情一定发生在今晨,否则墨迹不会清晰地留在手指上,这一切虽然都很简单,但却很有趣。不过我得回到正题上来,华生,给我念一念寻找霍斯默·安吉尔先生的那个启事好吗?”

我把那一小张印刷的字条凑到灯前。”(启事写道):十四日晨,一个名叫霍斯默·安吉尔的先生失踪。此人身高五英尺七英寸,体格健壮,肤色淡黄,头发乌黑,头顶略秃,留有浓密漆黑的颊须和唇髭,戴浅色墨镜,讲话低声细语。失踪前身穿丝镶边黑色大礼服,黑色背心,哈里斯花呢灰裤,褐色绑腿,两边有松紧带的起靴。背心上挂一条艾伯特式金链。此人曾在莱登霍尔街的一个事务所任职。若有人……”

“行了,”福尔摩斯说,“至于那些信件,”他看了一眼,继续说:“很一般。除了一次引用过巴尔扎克的话以外,其中没有任何关系到霍斯默先生的线索。不过有一点很值得注意,它无疑会使你大吃一惊。”

“这些信件是用打字机打的,”我说。

“不仅如此,连签名也是打字的。请看信末打得工工整整的这几个小字:‘霍斯默·安吉尔。有日期,但是地址除了-莱登霍尔街-外,别无其他,这是十分含糊的。这个签名很说明问题,事实上,我们可以说它是决定性的。”

“关于哪方面的?”

“我的好伙伴,难道你还没看出这个签名与本案的重要关系吗?”

“我不敢说我已看出来了,也许他想在一旦有人对他的毁约行为提出起诉时借以否认是自己的签名。”

“不,这不是问题所在。不过,我要写两封信,这样就能解决问题。一封给伦敦的一个商行;另一封给那位年轻小姐的继父温迪班克先生,请问他明晚六点钟能否跟我们在此见面。我们不妨跟男亲属打打交道。好吧,医生,在未收到这两封信的回音之前,我们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我们可以把这小小的问题暂时放一放。”

我有很充分的理由相信我的朋友在行动中是推理细致、精力过人的,所以他对于人家请他侦察这个破特的疑案的那种胸有成竹、从容不迫的态度,我想必定是很有根据的。我知道他只失败过一次,就是波希米亚国王和艾琳·艾德勒照片案;但是当我回顾-四签名-那种怪事以及与-血字的研究-联系在一起很不寻常的情况时,我觉得如果连他都解决不了的话,那真是十分奥秘的疑案了。

我离开他时,他还仍然在抽着那只黑色的陶制烟斗,我相信明晚再来时就能发现,他已掌握了最终确证玛丽·萨瑟兰小姐的失踪新郎到底是何许人的所有线索。

当时,我正忙于治疗一个病情严重的患者,第二天我在病床边又忙碌了一整天,将近六点钟时我才得到空暇,于是跳上一辆双轮小马车直驶贝克街,有些担心去晚了会赶不上为了结这桩破案助一臂之力。我见到歇洛克·福尔摩斯时,他独自一人在家,瘦长的身子蜷缩在深陷下去的扶手椅中,处于半睡半醒状态。令人望而生畏的一排排烧瓶和试管散发出清新而刺鼻的盐酸气味,说明他整天埋首于他酷爱的化学试验。

“喂,解决了吗?”我边问边走进门。

“解决了,是硫酸氢钡。”

“不,不,我说的是那个谜啊!”我叫道。

“呵,那个!我想到的是我一直在做试验的这种盐。虽然我昨天说过,这个案子毫无任何神秘之处,但是有些细节还是饶有趣味的。唯一的缺憾是我担心没有哪一条法律可以惩处那个恶棍。”

“他是谁呢?他抛弃萨瑟兰小姐的目的何在?”

问题刚从我口中说出,福尔摩斯还没来得及开口作答,我们就听到楼道里响起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嗒嗒嗒有人敲门。

“是那位姑娘的继父詹姆斯·温迪班克先生。”福尔摩斯说道,“他给我写信说,将于六点钟前来。请进吧!”进门的男人身体结实,中等身材,三十来岁,胡须刮得干干净净,肤色淡黄,一副殷勤的、曲意奉承的样子,一双锐利逼人的灰色眼睛。他询问地扫视了我们俩一眼,把那顶有光泽的圆式帽子搁在边架上,微微鞠了个躬,侧身坐在就近的椅子上。

“晚安,詹姆斯·温迪班克先生,”福尔摩斯说道,“我想这封打字的信是出自你手的吧,你在信中约定六点钟和我们见面,是吗?”

“是的,先生。我怕是稍微来迟了,不过我身不由己啊。我很抱歉萨瑟兰小姐拿这种微不足道的事情来麻烦你,我觉得还是不要家丑外扬的好。她来找你们,这是违背了我的意愿的。你们也已看到了,她是个好发脾气、容易冲动的姑娘,她一旦决定干什么就难以自制。当然我对你们倒是不太介意,因为你们与官厅警察没有联系;不过让这种家庭的不幸张扬到社会上去却也不是令人高兴的事。而且,这是徒劳无益的,因为你怎么可能找到霍斯默·安吉尔这个人呢?”

“恰恰相反,”福尔摩斯平静地说,“我很有理由相信我会找到霍斯默·安吉尔先生。”

温迪班克先生听了身子猛然震动了一下,手套掉在地上,他说道:“听到你这番话,高兴极了。”

“奇怪的是,”福尔摩斯说,“打字也象手书一样表现出一个人的个性。除非打字机是新的,否则两台打字机打出来的字是不会一模一样的。有的字母比别的字母磨损得更厉害些,有的字母只磨损了一边。温迪班克先生,请看你自己打的这张短笺,字母-e-总是有点模糊不清,字母-r-的尾巴总有点儿缺损。还有其它十四个更加明显的特征。”

“我们的来往信函都是使用事务所里的这台打字机打的,当然它有点儿磨损了,”我们的客人说着,发亮的小眼睛迅速地瞥了一下福尔摩斯。

“温迪班克先生,现在我要告诉你什么是真正有趣的研究,”福尔摩斯继续说,“我想在这几天再写一篇短的专题论文来阐述打字机以及打字机与犯罪的关系。这是我起为注意的一个题目。我手边有四封写明是来自失踪的那个男人的信,全是打字的。不仅每封信中字母-e-都是模糊的,字母-r-都是缺尾巴的,而且你如果愿意使用我的放大镜看一看,那么我提到的那其余十四个特征也是历历在目的。”

温迪班克先生从椅上跳了起来,捡起帽子,说:“福尔摩斯先生,我不能浪费时间听这类无稽之谈。假如你能抓到那个人,就抓住他好了,抓到他时,请告诉我一声。”

福尔摩斯跨步上前,把门锁锁上,说:“那么我就告诉你,我现在已经抓到他了。”

“什么,在哪里?”温迪班克先生喊道,吓得连嘴唇都发白了,眨巴着眼睛看着他,象掉进了捕鼠笼里的老鼠那样。

“啊,你嚷嚷有什么用,一点用处也没有,”福尔摩斯温和地说,“温迪班克先生,那是根本不可能赖掉的。事情再清楚不过了。你说我解决不了如此简单的问题,实在是太不客气了。那确是个简单的问题!请坐下,我们来谈谈吧。”

客人整个瘫在椅子上,脸色苍白,额上汗水涔涔,结结巴巴地说着:“这……这还不到提出诉讼的程度。”

“确实,恐怕是还不到这程度。但是,温迪班克先生,就你我二人来说,这是我从未见过的最自私、最残酷、最丧心病狂不过的鬼把戏了。让我先把事情从头到尾叙说一遍,说得不对你可以反驳。”

这个人缩成一团坐在椅子中,脑袋耷拉到胸前,是副彻底被打垮了的模样。福尔摩斯把脚搁在壁炉台的壁角上,手插在口袋里,向后仰着身子,自言自语似地开始说起来。

“那个男人为了贪图金钱而跟一个年龄远比他大的女人结了婚,”他说道,“只要女儿跟他们一平生活,他就可以享用她的钱。就他们所处的地位来说,这笔钱财相当可观。失掉这笔钱,境况将大不相同。所以值得去拚命保住它。女儿为人心地善良和蔼,个性温柔多情。显而易见,有她这样品貌和收入的姑娘是不会空守闺房的。如果她嫁人的话,这当然将意味着每年损失一百英镑的收入,那么她的继父怎样才能防止这桩亲事?他显然是想设法把她关在家中,禁止她和同样年纪的朋友们交往。不久,他发现这样做不是长久之计。她变得不那么听话了,坚持自己的权利,最后竟然声称一定要赴舞会了。这么一来,她那个诡计多端的继父怎么办呢?他想出了一个毒辣的妙计。在妻子的默许和协助之下,他把自己伪装起来,给敏锐的眼睛戴上墨镜,给自己的脸戴上假髭和毛蓬蓬的假络腮胡子,把自己清晰的说话装作柔声媚气的耳语,由于女儿近视,他的伪装就更显得万无一失。他以霍斯默·安吉尔先生的名义出现。他自己向女儿求爱,免得她爱上别的男人。”

“我当初只不过是跟她开玩笑,”客人哼哼唧唧地说,“我们根本没有想到她会那么痴情。”

“根本不可能是开玩笑。不过,那位年轻姑娘确实是被冲昏了头脑,一心以为她的继父是在法国,从来不怀疑她自己是上了大当。她因受到那位先生的殷勤奉承而高兴。而她母亲的一片赞扬声使她更加高兴。于是安吉尔先生开始来访,因为一旦奏效,事情就要继续进行下去。会过几次面,订了婚,这就最后保证了姑娘的心不会转向别人。但是牌局不能永远继续下去,装着去法国出差也相当麻烦,所以就干脆把事情来一个戏剧性的收场,以便在年轻姑娘的心上留下永不磨灭的印象,这样来防止她有朝一日可能会看上其他求婚的男子。于是,就出现了手按圣经发誓白头偕老,举行婚礼那天的早晨暗示可能发生某种事情等把戏。詹姆斯·温迪班克希望萨瑟兰小姐对霍斯默·安吉尔忠贞不渝,而对他的生死则难以肯定,总而言之,可使她在以后的十年里不会去听从别的男人的话。霍斯默陪她到了教堂门口,他不能再往前走了,他耍起了老花招,从四轮马车的这扇门钻进去,又从那扇门钻出来,悠哉游哉地溜走了。我认为这就是整个事情的经过,温迪班克先生!”

在福尔摩斯叙说的时候,我们的客人恢复了一点自信,他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苍白的脸露出讥诮的神态。

“也许是真,也许是假,福尔摩斯先生,”他说道,“你聪明过人啊,你应该更加聪明一点才好,这样你就会看到是你在侵犯法律,而不是我。我始终没有干下什么足以构成起诉的事情,但是你把门锁上,只这件事就足够使你因-攻击人身和非法拘留-而受到起诉。”

“就算象你所说的,法律奈何不得你,”福尔摩斯说着打开锁,推开门,“可是再没有谁应该比你受到更大惩罚的了。假如这位年轻姑娘有兄弟或朋友的话,他们应当用鞭子抽你的脊梁!真该打!”看到那男人脸上刻薄的冷笑,他愤怒得涨红了脸接着说:“这不是我对我的委托人所要承担的责任,但是手边正好有条猎鞭,我想我还是好好地抽……”他快步走去取鞭子,但是鞭子还未到手,楼梯上就没命地响起了乒乒乓乓的脚步声,沉重的大厅门嘭地响了一声,我们从窗子里看见詹姆斯·温迪班克先生拚命地在马路上飞跑。

“真是个冷酷的恶棍!”福尔摩斯边说边笑,重新一屁股坐进他的扶手椅,“那家伙屡次犯罪,总有一天罪大恶极被送上断头台。从几个方面来看,这个案件并不是索然无味的。”

“我现在还不能全部明了你的推理步骤。”我说。“唔,显然第一步应该想到的是:这个霍斯默·安吉尔先生的破怪行为必定是有所企图的,同样清楚的是,我们看到唯一能够从这事件中真正得到好处的人只有这个继父。然后看这个事实:两个人从来没有在一起过,而总是当一个人不在时另一个人出现。这是很有启发性的。墨镜和破异的话声,跟毛蓬蓬的络腮胡子一样都暗示着伪装。这些也是有启发性的。他用打字来签名,从此可以推想她是如此熟悉他的笔迹以至于哪怕看到一点最小的笔迹她也认得出是他写的字。这个破怪的做法更加深了我的怀疑。你看到,所有这些孤立的事实和许多细节凑在一起,都指向同一个方向。”

“你怎样证实它们呢?”

“一旦认出了犯人,就很容易证实罪行。我认识这个人工作的商行。我一接到那份印刷出来的寻人启事,我就从那启事描述的外貌特征中除掉可能是伪装的结果的部分——络腮胡子啦、眼镜啦、声音啦——然后把这份寻人品事寄给商行,请他们告诉我去掉了伪装部分的外貌特征是否同他们商行里哪位出外旅行的人相象。我已注意到打字机的特点,我写信到他的办公地点给他本人,请他是否来这里一趟。如我所料,他的回信是用打字机打的,从回信中可以看出打字机的种种同样细微的但有特征的毛病。同一个邮局给我送来了一封来自芬丘破街韦斯特豪斯·马班克商行的信,信中说,外貌描述与他们的雇员詹姆斯·温迪班克的各个方面完全相符。全部情况,就是这样。”

“那么,萨瑟兰小姐呢?”

“假如我把事情告诉她,她将不会相信的。你也许还记得有句波斯谚语:‘打消女人心中的痴想,险似从虎爪下抢夺乳虎-哈菲兹的道理跟贺拉斯一样丰富,哈菲兹的人情世故12也跟贺拉斯一样深刻。”

1能够背诵全部可兰经的穆斯林教徒。——译者注

2古罗马抒情诗人。——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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